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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地守則

  1. 使用公家器材後,敬請放回原位,並請愛惜公物。

  2. 如有突發情況,請立即通知在場職員。

  3. 必須完成初班課程後,才可訂場練習。

  4. 如有不適,請戴上口罩並回家休息。

  5. 個人使用者必須先簽到,才可使用場地。

  6. 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遵照場地安全守則及教練安全指引。

  7. 使用者應小心看管個人財物,儘量避免攜帶任何貴重物品進場。如在本場所內遺失、被竊或損毀,本公司將不會承擔任何有關責任及賠償。

  8. 未經本公司許可,不得進行任何商業活動。

  9. 預約時間兩小時內8號或以上風球或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,本公司將會另行通知補堂事宜。

  10. 未滿12歲的小孩必須有18歲以上之成人(如家長或監護人)陪同進行射箭活動。 (非射箭家長/監護人均當成場地使用者看待,但並不會對其作收費) 陪同進場之成人需照顧同行之小孩,並承擔有關照顧同行小孩之全部責任。

  11. 任何自攜的射箭器材,均由使用者負責,本公司不會對任何自攜射箭器材的損壞作出賠償及負責。

  12. 嚴禁做出任何危險動作。

  13. 不得滋擾在場人仕。

  14. 嚴禁吸煙或飲用任何含酒精成份飲料。

  15. 休息區內容許飲食,敬請保持清潔。

  16. 本公司保留追討賠償,包括一切損毀器材或設施的權利。

  17. 本公司有權要求任何人仕離開本射箭場。

  18. 本公司有權修改以上規定,並不會另行通知。

  19. 如違反上述條款,我們將會作出口頭警告。屢勸不聽者將會被終止射箭,一切已付費用均不會退還。

  20. 以上規定的解釋權為本公司擁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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